(一)107年起,個人所得稅最高40%,公司所得稅最高60%

(二)海外資金通報法規
1.CRS+台版CRS辦法
2.美國IGA
3.租稅協定國32個
4.反避稅條款-境外公司

因為台灣未簽MCAA租稅協議所以不會交換資料也查不到資料

Q:請問通報的是國籍或賺錢的地方? 賺錢的地方(居住地)

(三)資金回流已成常態

台灣從2014年CRS實施起增加3兆資金回流,目前已成常態
去年金管會證實存款>放款10兆資金,目前13兆
故目前利率走低,且海外資金回流專法降稅,
央行總裁暗示銀行有降息空間,
1.以存款利息養老=>利息太低,換工具
2.利率走低,物價上漲=>不能放存款要買儲蓄險保值
3.申報書內的數字出現異常(異常資金)

大戶只怕查稅,錢愈多愈不會在乎養老/存款
單一項目抽查:利息高/查稅風險高
醫師開業五年,利息36萬元=>4000萬
利息/利率=本金1000萬
一年申報金額=200萬
申報幾年=5年
4000-1000=3000萬逃稅
扣繳憑單查稅,保單可保值不會查稅

(四)分年贈與會省稅,留著會課稅
如何移轉現金
分年贈與220萬,超過220部分--10%,15%,20%
調高遺產稅後-1億元財產最高20%

(五)算進金流量(雙生保單)

談分年贈與要多少年可以轉完免稅?
年所得440W,課稅遺產10000W
賣保單要賣兩張(財產移轉初步規劃)=>雙生保單

(六)股權移轉課稅方法(長期):控制風險(先買保單)> 移轉錢

(1)買賣-免稅(父親給兒子錢,由兒子去買股權)
(2)贈與-經營權
(3)繼承-遺產稅

(七)保單遺產稅實務,贈與子女保單如何寫?
(1)要:子,被:父,生存受益人:子,死亡受益人:子
(2)要:子,被:子,生存受益人:子,死亡受益人:父
(3)要:父,被:父,生存受益人:子,死亡受益人:子
(4)要:父,被:子,生存受益人:子,死亡受益人:孫
(5)要:父,被:母,生存受益人:子,死亡受益人:子=>贈與稅+基本稅
(6)要:父,被:子,生存受益人:父,死亡受益人:父

(八)生存給付

要保人/被保人不同要課稅=>夫妻互相贈與不用課贈與稅,課基本稅

(九)死亡給付(指定保單寫法才課稅)
一戶5000萬元死亡給付
5000W 20% 遺產稅
5000W-3330W(年可扣除額)=1670W 20% 基本稅

(十)異常資金
如何查所得漏報?
名下財產(現金+股票+債券+基金+房地產+國外匯款+OBU存款+刷卡-負債)-申報所得總數=異常數額
(1)總數異常,細目一定異常,
(2)利息高/查稅風險高
(3)負債買保險/負債買房地產
(4)網路賣家存款暴衝
(5)商家存款和報稅差額大
(6)放人頭/房子出租/家裡的錢/藥局漏開發票/診所漏開發票
(7)安親班/安養院/托兒所/育嬰中心/補習班/幼稚園 低報人數

(十一)保險的資產隱藏功能=>傳統保單不會顯示在以下兩種扣稅資產
      (1) 獲利扣繳報稅(房地股基存券,投資型保單)
    (2)財產登記(房地股基存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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